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节选)

发布时间:2019-04-07    来源:人民武装部    浏览次数:2852

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节选)

第二章国防教育的内容

    第六条国防教育的内容,应当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围绕实现中国梦和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依据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方针原则确定。

    第七条国防教育的基本内容是:

(一)国防理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理论、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学习我国国防政策和军事战略,了解国防建设、军事斗争特别是信息化战争的理论,提高国防理论素养。

(二)国防知识。学习国家领土、领海、领空以及海洋权益知识,学习信息化战争知识、军事高科技知识、国防经济知识,了解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任务,了解我国的国防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兵役制度和国防动员体制,掌握基本的国防常识。

(三)国防历史。学习我国国防与战争历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军史教育,着重了解中华民族为国家统一、独立、富强而浴血奋战的历程,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和人民军队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阶段建立的功勋,了解革命先烈、民族英雄和仁人志士的高尚品格和光辉事迹,激发爱国之心、报国之志。

(四)国防法规。学习宪法有关条款,学习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国防义务与权利,增强履行国防职责、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五)国防形势与任务。针对国际国内环境的发展变化,开展国家安全形势教育,引导公民认清国家安全面临的现实挑战和潜在威胁,了解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发展态势,了解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使命任务,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六)国防技能。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和群众性的国防体育活动,了解掌握防空袭、核化生武器防护、战场救护、轻武器使用、单兵和分队战术技术等军事技能,强健体魄,磨练意志,提高参与保卫国家的基本能力。

    第八条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结合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和当地历史、人文、地域特点,区分不同教育对象,灵活设置教育内容,努力增强国防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