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教体艺〔2016〕4号
各普通高校:
为适应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大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基本规范(试行)》。
一、课程性质
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军事理论教学是军事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理论教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保卫者和接班人服务。
二、教学目标
通过军事理论教学,使学生掌握军事理论基本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精神和军魂意识,自觉履行公民国防权利和义务,促进综合素质提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储备合格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打下坚实基础。
三、教学内容
(一)中国国防(建议学时:8学时)
教学内容 | 教学目标 | |
国防概述 | 国防要素;国防历史;主要启示 | 了解我国国防历史和国防建设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熟悉国防法规和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明确我军性质、宗旨、任务,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掌握国防建设和国防动员的主要内容,增强依法建设国防的观念。 |
国防法规 | 国防法规体系;公民国防权利和义务 | |
国防建设 | 国防领导体制;国防建设成就;国防建设目标和国防政策;武装力量建设 | |
国防动员 | 人民武装动员;国防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动员;交通战备动员;国防教育 |
(二)军事思想(建议学时:6学时)
教学内容 | 教学目标 | |
军事思想概述 | 形成与发展;体系与内容;《孙子兵法》简介 | 了解军事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熟悉我国现当代军事思想的科学含义、主要内容和地位作用,树立科学的战争观和方法论。 |
毛泽东军事思想 | 科学含义;主要内容;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 | |
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 | 主要内容;地位作用 | |
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 | 主要内容;地位作用 | |
胡锦涛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 | 主要内容;地位作用 | |
习近平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 | 主要内容;地位作用 |
(三)国际战略环境(建议学时:8学时)
教学内容 | 教学目标 | |
战略环境概述 | 基本要素;战略与战略环境 | 了解国际战略格局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和安全政策,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
国际战略格局 | 现状和特点;发展趋势 | |
我国周边安全环境 | 演变与现状;发展趋势;国家安全政策 |
(四)军事高技术(建议学时:8学时)
教学内容 | 教学目标 | |
军事高技术概述 | 概念与分类;发展趋势;对现代战争的影响 | 了解军事高技术的内涵、分类、发展趋势及对现代战争的影响,熟悉高技术在军事上的应用,掌握高技术与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关系,激发学习科学技术的热情。 |
高技术在军事上的应用 | 精确制导技术;隐身伪装技术;侦察监视技术;电子对抗技术;航天技术;指挥控制技术 | |
高技术与世界新军事变革 | 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内涵及主要特征;高技术与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关系;中国特色军事变革 |
(五)信息化战争(建议学时:6学时)
教学内容 | 教学目标 | |
信息化战争概述 | 战争形态的演变;信息化战争概念 | 了解信息化战争的形成、发展趋势和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熟悉信息化战争的特征,树立打赢信息化战争的信心。 |
信息化战争的特征与发展趋势 | 主要特征;发展趋势 | |
信息化战争与国防建设 | 信息化战争对我国国防建设的要求;应对措施 |
四、教学要求
(一)教学机构
设立军事教研室,负责军事理论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和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军事教研室要制订教研室职责、教研室主任职责和教师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教学管理办法、集体备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等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军事理论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二)师资队伍
1、军事理论教师应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传播正能量。
2、军事理论教师的选聘配备应重视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任课教师必须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其学历(学位)应达到所在学校专职教师应当具备的学历(学位)水平。各高校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建设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聘相结合的军事理论教学教师队伍。
3、军事理论教师应熟悉军事科学的基本内容,掌握国防教育的基本理论,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军事理论教师应定期参加省级及其以上部门组织的军事理论教师培训,及时了解和把握新形势、新进展,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大纲教材
学校应按照《大纲》和本规范,根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合理地确定教学进度、编制教学日历、分配教学时数、安排教学内容,认真组织教学。
军事理论教学必须使用经有关部门审定,且正式出版发行的军事理论教材。
(四)课堂教学
1、教师课堂授课是军事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网络视频课和慕课等可作为辅助和补充。
2、军事理论教学应与其它课程一样纳入学校正式课表,合理安排,按学期进行。学生课堂听课人数应控制在120人以内。
3、任课教师必须遵循教学规律,按照备课、试讲、授课、总结等基本环节实施规范化教学。教师上课应有完备的课程教学文件,包括经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案和教学参考资料,其中对来自网络、非正式出版物及其他非正规渠道的信息和资料,应加以甄别、谨慎使用。
4、任课教师应准确把握军事理论课程的知识性、思想性和综合性,将认知、能力、情感等教学内容有机整合,以学生为中心,对课程教学过程进行系统优化设计;要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世界新军事变革的进展,把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探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大学生思想特点的教学方法,重视发挥多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注重课堂教学拓展,适当开设选修课和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开展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6、教师授课时应按规定着制式服装,做到着装规范,言谈举止符合军事课教学要求。
(五)成绩考核
1、军事理论教学成绩考核应按照《大纲》基本要求,根据大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课程教学目的组织考试。考试命题要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难度,采用闭卷或开卷方式,制定考试评分标准,认真评阅试卷,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鼓励进行考试方式改革。
2、考题应遵循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突出主观题。客观题测试学生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主要以名词解释、填空、选择、简答等形式出现;主观题测试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论述题或小论文等形式进行。
3、成绩评定应遵循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原则,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应为70%。平时成绩需综合上课出勤率、课堂回答问题、作业完成、撰写论文或调研报告,以及参加国防教育实践活动等情况进行评定。
(六)教学研究
1、军事教研室每学期应制订教研室活动计划,组织教研室集体活动,开展集体备课,集中研究解决教学过程出现的问题。活动计划应符合实际,确保落实。
2、任课教师应重视教学研究,参加教研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及时分析学生学习状况,研究教学重点、难点及各教学环节配合的情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办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3、任课教师要自觉安排时间进行自主学习,积极申报教学研究课题,撰写和发表军事理论教学的相关研究文章,促进军事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提高。
(七)条件保障
学校应切实作好军事理论教学的保障工作,配备教学、办公设备,充实与更新图书音像资料,开发利用教学软件。要确保经费投入,为军事理论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和学生学习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