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0    来源:人民武装部    浏览次数:245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2014年夏季征兵工作,根据省、市征兵办的部署,现将我校今年夏季征兵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2014年6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二、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年龄条件: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

三、报名体检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6月30日。

2、报名地点:学生事务中心服务大厅5号窗口。

报名咨询电话:85866990

手机:18951896625(姚老师)。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在学校征兵办报名后,必须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在外地实习的同学,也可先在网上报名,回校后学生事务中心服务大厅5号窗口办理登记。

2、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要据实登记本人信息,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在填写“补偿学费方式”一栏中,必须是以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账号,并写清银行名称和地址。

五、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鼓励政策

1、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优先选为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

4、考试升学: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考试,考试笔试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六、要求

1、各学院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是优化军队的兵员素质、知识结构,加速我军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迫切需要,对提高部队战斗力,建设巩固的国防具有重大意义。

2、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层层传达,明确任务,尤其要发挥好辅导员队伍作用,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通过班会、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QQ群等多种形式,务必把今年征兵的基本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

3、相关政策汇编《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将在学生处网站,供下载。



人武部  学工部

2014年5月20日